合作条件

事业主体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
3、 对Opler品牌有一定了解,理解并认同Opler品牌文化、经营管理模式;
4、 有一定的暖通或其它行业经营的经验,具备较强的品牌经营意识,有共同发展的信心;
5、 能履行签约期1年以上。

人员准备

1、需要自行招募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店长1名、销售2-3名、设计1名、项目经理1名、施工可外包,但必须按照Opler施工标准执行;
2、核心岗位招聘人员需依照Opler岗位要求面试合格后录用;
3、岗位员工需要通过Opler总部课程培训,结业后方可正式上岗。

 

产品销售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连续3个月零售进货指标达成率低于80%或单季度的零售进货指标达成率低于70%或年度低于60%,未完成不享受总部补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需付给乙方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且甲方有权调整销售价格并发展其他经销商;
2、在乙方书面认可上个季度未完成指标转到下一季度并保证完成的前提下,甲方可选择与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因某种原因,未使用上述权利,并不影响甲方在随后因乙方未达到后续规定目标而行使上述权利。

 

客户服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服务客户满意度不得低于80%,否则经甲方核实后,乙方不享受公司补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需付给乙方任何补偿或者赔偿,且甲方有权发展其他经销商;
2、 在乙方书面保证下一季度完成的前提下,甲方可选择与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因某种原因,未使用上述权利,并不影响甲方在随后因乙方未达到后续规定目标而行使上述权利。